归类决定Z2007-0062

MMD500型强力分级机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74.2010
齿辊式破碎及磨粉机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7-0062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主要由电机、液力耦合器、减速器、齿轮联轴器、强力分级机主体等组成,核心部分是强力分级机主体。MMD型轮齿式强力分级机用于露天和井下采矿及采石作业的物料分级。

归类意见

该商品使用分级齿对矿石材料进行破碎,符合《税则》税目84.74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474.2010。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07-0062)

8474.20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74泥土、石料、矿石或其他固体(包括粉状、浆状)矿物质的分类、筛选、分离、洗涤、破碎、磨粉、混合或搅拌机器;固体矿物燃料、陶瓷坯泥、未硬化水泥、石膏材料或其他粉状、浆状矿产品的粘聚或成形机器;铸造用砂模的成形机器
  3. 8474.2破碎或磨粉机器
  4. 8474.2010齿辊式
8474.20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74201000齿辊式破碎及磨粉机器5%3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74.2

  1. 1.用途
  2. 2.原理
  3.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74.20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