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1351
顶枪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8454.9010
炉外精炼设备的零件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1351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MFB
商品描述
该顶枪用于RH真空炉外精炼,对真空室吹入氧气、煤气及其他气体或粉末,加热耐火材料和钢水,防止钢水结瘤和温度降低,对钢水进行脱碳、脱硫、提高钢水纯净度,精确调整钢水成分。该顶枪主要由枪体、枪头、火焰观测器、真空密封装置等构成。
归类意见
MFB顶枪系统,用于炉外精炼设备,属于炉外精炼设备的零件,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十六类类注二)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54.9010。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1351)
8454.90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 84.54金属冶炼及铸造用的转炉、浇包、锭模及铸造机
- 8454.9零件
- 8454.9010炉外精炼设备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454901000 | 炉外精炼设备的零件 | 8% | 2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8454.9
- 1.用途(适用于××品牌××机或通用于××机等)
- 2.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3.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54.90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