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648

计算机用内存卡(条)

归类编码(子目)
8473.30
税目84.71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64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计算机用内存卡主要有两种:一般计算机用的内存和笔记本电脑用的内存,是现阶段计算机使用的主流产品。内存卡(俗称:内存条)是由存储单元阵列和外围电路组成。前者存储数据,后者对给定地址所选择的存储单元进行读写操作的控制。外围电路包括地址缓冲和地址译码驱动电路、读出放大电路和输出数据缓冲电路、写入数据缓冲和驱动电路以及片选和内部时序控制电路等。在结构上,两种内存卡都是在印刷电路上焊接集成电路、电容和电阻等元件制成。

归类意见

计算机内存卡(条)是由存储单元芯片和外围电路组成,其结构均是在作为外围电路的印刷电路板上焊接集成电路芯片及电容、电阻等分立元件,已超出税目85.42所包含的商品范围,故不能根据《税则》第八十五章章注五(二)的规定优先归类,而应作为计算机用零件归入税则子目8473.30项下。只有用于组装上述内存卡的集成电路芯片或已将外围电路及存储单元均作入芯片的内存元件才可归入税目85.42项下。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648)

8473.3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73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4.70至84.72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罩套、提箱及类似品除外)
  3. 8473.3税目84.71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
8473.3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73301000子目8471.4110、8471.4120、8471.4910、8471.4920、8471.5010、8471.5020、8471.6090、8471.7011、8471.7019、8471.7020、8471.7030及8471.7090所列机器及装置的零件、附件0%14%
8473309000品目8471所列其他机器零附件0%4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73.3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