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0-61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

归类编码(子目)
8479.60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20-61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0-10-01
英文名称
Evaporative air cooler

商品描述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运用蒸发吸热的原理来冷却空气,其重量为27千克[尺寸(长x宽x高)为:510毫米x685毫米x1445毫米],装有四个供移动的轮子。在嵌入的水蒸发系统中,泵不断从内置水箱抽水,并将其平均分布到冷却垫。冷却垫上的水蒸发降低了空气的温度,再通过电动风扇将这些冷却的空气排入房间。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479.60。(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20-61)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8479.6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79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
8479.6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79600000蒸发式空气冷却器8%3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79.6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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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