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20-61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
归类编码(子目)
8479.60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20-61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0-10-01
- 英文名称
- Evaporative air cooler
商品描述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运用蒸发吸热的原理来冷却空气,其重量为27千克[尺寸(长x宽x高)为:510毫米x685毫米x1445毫米],装有四个供移动的轮子。在嵌入的水蒸发系统中,泵不断从内置水箱抽水,并将其平均分布到冷却垫。冷却垫上的水蒸发降低了空气的温度,再通过电动风扇将这些冷却的空气排入房间。
归类意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子目8479.60。(海关总署公告(2020)108号,2020年10月1日生效,归类决定编号W2020-61)生效时间:2020/10/1 0:00:00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8479.6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 84.79本章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479600000 | 蒸发式空气冷却器 | 8% | 3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79.6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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