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4-366

离心榨汁机

归类编码(子目)
8435.10
制酒、果汁等的压榨、轧碎机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W2014-366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英文名称
Centrifugal juicer

商品描述

带有通风单相工业同步电机,设计为商业用途,包括酒吧、餐馆、食堂、托儿所、诊所、定制厨房。技术参数:电机转速为3000转/分钟,电机功率为700瓦,电流强度为7安培,电源为230伏/50赫兹,产量为100~120千克蔬菜(或水果)/小时,残渣收集容器为6升,机器重约11千克,尺寸为505毫米×235毫米×420毫米。该机器包含一个不锈钢的电机底座,其上有开关按钮;一个有岀汁口的不锈钢容器;一个塑料法兰;一个不锈钢篮网,带有进料口和出渣口的塑料盖子;一个不锈钢研磨盘;一个残渣收集容器。该机器用于榨取蔬菜或水果汁。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号:8435.10;子目序号1。

8435.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2. 84.35制酒、制果汁或制类似饮料用的压榨机、轧碎机及类似机器
8435.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8435100000制酒、果汁等的压榨、轧碎机8%30%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5.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