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W2014-366
离心榨汁机
归类编码(子目)
8435.10
制酒、果汁等的压榨、轧碎机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W2014-366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Centrifugal juicer
商品描述
带有通风单相工业同步电机,设计为商业用途,包括酒吧、餐馆、食堂、托儿所、诊所、定制厨房。技术参数:电机转速为3000转/分钟,电机功率为700瓦,电流强度为7安培,电源为230伏/50赫兹,产量为100~120千克蔬菜(或水果)/小时,残渣收集容器为6升,机器重约11千克,尺寸为505毫米×235毫米×420毫米。该机器包含一个不锈钢的电机底座,其上有开关按钮;一个有岀汁口的不锈钢容器;一个塑料法兰;一个不锈钢篮网,带有进料口和出渣口的塑料盖子;一个不锈钢研磨盘;一个残渣收集容器。该机器用于榨取蔬菜或水果汁。
归类意见
归类依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号:8435.10;子目序号1。
8435.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4 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 84.35制酒、制果汁或制类似饮料用的压榨机、轧碎机及类似机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8435100000 | 制酒、果汁等的压榨、轧碎机 | 8% | 30% |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8435.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