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8-0045
商用燃气炉RSB4PRD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7321.1100
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家用炉灶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8-0045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钢铁制,4个炉头。规格:810毫米×486.5毫米×204毫米。燃气消耗量:1.22千克/小时。用途:酒店、茶楼厨房用。
归类意见
该商品的规格尺寸、外观与家庭用燃气炉差异不大,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73.21的相关解释规定,应作为非电热钢铁制家用炉灶归入税则号列7321.1100。2007年下半年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08-0045)
7321.11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73 章钢铁制品
- 73.21非电热的钢铁制家用炉、灶(包括附有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的炉)烤肉架、烤炉、煤气灶、加热板和类似非电热的家用器具及其零件
- 7321.1炊事器具及加热板
- 7321.1100使用气体燃料或可使用气体燃料及其他燃料的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7321110000 | 可使用气体燃料的家用炉灶 | 7% | 8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73.21
- 1.材质
- 2.原理(非电热)
- 3.燃料种类(液体、固体、气体燃料)
- 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5.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7321.11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