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459
废钢轨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7302.1000
钢轨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459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使用过的钢轨,进口时已切割成8~12米长,进口后可以不经熔融直接改作其他用途。
归类意见
废钢轨为使用过的钢轨,进口前已切割成8~12米不等的钢轨段。 该商品并非是“明显不能作为原物使用的金属货品”,不符合《税则》第十五类类注八(一)的规定,故不能按废碎料进行归类。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将其按钢轨归入税则号列7302.10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459)
7302.1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73 章钢铁制品
- 73.02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钢轨、护轨、齿轨、道岔尖轨、辙叉、尖轨拉杆及其他叉道段体、轨枕、鱼尾板、轨座、轨座楔、钢轨垫板、钢轨夹、底板、固定板及其他专门用于连接或加固路轨的材料)
- 7302.1000钢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7302100000 | 钢轨 | 6% | 14%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73.02
- 1.用途(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等)
- 2.材质(铁、非合金钢、不锈钢、合金钢)
- 3.制品种类(钢轨、轨枕、岔道段体等)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7302.1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