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425

载体

归类编码(章)
第 72 章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06-0425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其他名称
俗称“铁粉”

商品描述

柯尼卡1015,每袋600克,成分为铁粉,用于复印机显影。

归类意见

该载体(俗称“铁粉”)用于复印机显影。由于该商品在复印过程中,仅起输送碳粉的作用,与复印图像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不符合《税则》税目37.07条文中“摄影用化学制剂”和其注释中“直接用以显现摄影图像的产品”的规定,不能归入税目37.07,应按照贱金属归入第七十二章。 由于所报资料中没有该商品的细度、纯度、成分的具体数据,故不能确定其具体税目,可根据第十五类类注释八(二)、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一)、(二)、(三)、(四)、(八)及税目72.03、72.05的条文和《税则注释》有关该品目的注释确定归类。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425)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