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15-0014

镀银空心玻璃微球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7115.9010
工业或实验室用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15-0014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直径小于50微米(0.05毫米)的灰色或灰白色微球,成分为银含量≥20%,其余成分为钠钙硼硅酸盐玻璃。用化学电镀的方法将银附于空心玻璃微球表面制得,用作导电填料用于生产“导电涂料”。

归类意见

该商品属于含银20%的制品,符合第71章章注一的规定。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该按照银制品归入税则号列7115.9010。(归类决定编号:Z2015-001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9号,2015年10月19日生效。)

7115.901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71 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2. 71.15贵金属或包贵金属的其他制品
  3. 7115.9其他
  4. 7115.9010工业或实验室用
7115.901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7115901010银制工业,实验室用制品3%11%0%
7115901020金制工业,实验室用制品3%11%0%
7115901090其他工业、实验室用贵或包贵金制品3%11%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71.15

  1. 1.用途(工业用、实验室用等)
  2. 2.种类(坩埚等)
  3. 3.形状(格栅形状等)
  4. 4.材质(铂等)
  5. 5.贵金属成分含量
  6. 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7. 7.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7115.901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