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422
紫水晶原石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7116.2000
宝石或半宝石制品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422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Amethyst
商品描述
紫水晶原石呈大小、形状、重量不一的勺状,每个从几百克至过百千克不等。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广东分所鉴定,商品的主要构成部分为已经破开为勺状的紫水晶洞,水晶洞破开面平整,晶面光洁度高。洞壁外部覆盖有水泥状人工填充物,并涂有墨绿色涂料。整个水泥填充物在与正面垂直的方向上有一平面,形成“基底”,可令水晶洞平稳竖立。该水晶洞曾接受切割、抛光、外壳修补填充、制作水泥“基底”、背壳涂色等加工工艺。通常可作观赏工艺品或摆件用途。
归类意见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1.03的规定,该品目的宝石“主要用于装嵌在首饰、金器、或银器上……”,“本品目不包括已成为制成品的宝石,例如,……装饰品,……”。该商品已制成物品,且通常可作观赏工艺品或摆件用途,不属于品目71.03的范围。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紫水晶原石应归入税则号列7116.20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422)
7116.2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71 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 71.16用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成的物品
- 7116.2000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7116200000 | 宝石或半宝石制品 | 10% | 13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7116.2000
- 1.种类(手镯等)
- 2.材质(宝石、半宝石)
-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7116.2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