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类 ·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 55 章 化学纤维短纤

本章共 8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55.02人造纤维长丝丝束

1 条

55.03合成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2 条

55.05化学纤维废料(包括落绵、废纱及回收纤维)

3 条

55.09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1 条

只标到章、未细分到品目

1 条

这些决定只写明归入本章,具体品目与子目见各条的归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