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06-0317
木浆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4707.1000
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瓦楞纸或纸板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06-0317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商品描述
申报进口木浆(针叶木/未漂白/硫酸盐)一批,该商品样品为棕黄色卷筒纸状,宽约165厘米,未施胶,已经过抄造并网成形,表面有少量不规则孔眼。经过海关化验鉴定,结果为:定量,289克/平方米;紧度,0.65克/立方厘米;打浆度,12度SR;纤维湿重,22.3克;吸水性,494克/平方米;耐破度,948千帕斯卡;耐破指数,3.28千帕斯卡·平方米/克;纤维组成,本色硫酸盐针叶木浆80%,本色化学机械针叶木浆20%。
归类意见
该商品的成分为混合浆,一般情况下,只有造纸时才根据纸张的需要把几种木浆调配在一起;该商品的形态、生产工艺都已属于纸,其强度也已达到了纸的指标。该商品的纤维状态目前并无行业机构能确定为浆、纸的区别。综上所述,该商品应视为纸进行归类。 如果对该商品所进行的破坏性打孔处理已使其无法按正品纸使用,则可按废纸归入税则号列4707.1000,否则应归入税则号列4804.1100。1999-2006年第一期(归类决定编号:Z2006-0317)
4707.1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47 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 47.07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 4707.1000未漂白的牛皮纸或纸板及瓦楞纸或纸板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4707100000 | 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瓦楞纸或纸板 | 0% | 8%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4707.1000
- 1.种类(未漂白废牛皮纸、废瓦楞纸)
- 2.状态(废碎)
- 3.产地标准及标号(美废、欧废、港废等)
- 4.签约日期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4707.1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