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橡胶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16-012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未注明
- 英文名称
- SEBS
商品描述
外观为白色粉末状弹性体,为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简称SEBS)。其成分含量为苯乙烯 30%、乙烯>27%、丁烯 40%、主链未饱和烃<3%。该产品用硫磺硫化能使其不可逆地变为非热塑物质,且能在温度18℃~29℃之间被拉长到其原长度的3倍而不断裂,拉长到原长度的2倍时,在5分钟内能回复到不超过原长度的1.5倍。其工艺流程如下: 一、阴离子聚合反应(英文描述:Anionic Polymerization)。该反应需要在氮气环境下进行,忌水、氧气、二氧化碳,且原料必须纯化到100%。1、加入溶剂环己烷;2、加入反应触媒;3、加入苯乙烯进行第一段聚合;4、加入丁二烯进行第二段聚合;5、加入苯乙烯进行第三段聚合。总反应时间2小时,形成转化率100%的中间体。经过该反应生成的半成品不具备丁苯橡胶(含热塑性丁苯橡胶SBS)成品特征,无法直接使用。 二、氢化(Hydrogenation)。将聚合完成后的中间体溶液加入氢化触媒混合均匀后,加入氢气,进行反应,并伴随氢气消耗(须不断补入氢气)及温度上升(此类反应会放热,造成反应釜温度上升),可初步确认氢气已与聚合中间体的聚丁二烯嵌段产生化学反应,并形成乙烯丁烯结构。 三、利用蒸汽将SEBS溶液中的溶剂去除,并经除水及干燥程序后,呈不规则的半成品。 四、将半成品磨粉,并将粉末状成品SEBS用塑料袋(PE)装袋,标准为13公斤/袋。 SEBS具有优异的耐老化性能和高弹性。广泛用于生产高档弹性体,汽车用品、电线电缆、透明软质玩具、医疗器材和软性护套、高级运动鞋底等。
归类意见
“聚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橡胶”符合《税则》第四十章章注四(一)的规定,该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经氢化后主链未饱和烃<3%,其结构与丁苯橡胶的结构明显不同。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4002.9911项下。(决定编号:Z2016-012,海关总署公告〔2016〕59号,2016.11.1生效)
4002.9911 在现行税则中
- 第 40 章橡胶及其制品
- 40.02合成橡胶及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初级形状或板、片、带;税目40.01所列产品与本税目所列产品的混合物,初级形状或板、片、带
- 4002.9其他
- 4002.99其他
- 4002.991其他合成橡胶
- 4002.9911初级形状的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4002991100 | 其他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 | 7.5% | 14%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4002.9
- 1.外观(板、片、带等)
- 2.成分含量
- 3.签约日期
- 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5.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4002.9911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