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J2006-0014

三元催化剂

归类编码(品目)
38.15
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反应引发剂、反应促进剂、催化剂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J2006-0014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未注明

商品描述

该商品为陶瓷制蜂窝状多孔的圆柱体,涂有铂铑钯催化剂成分,外观直径和长度尺寸可有多种,因使用的场合而定。该商品用以处理废气,防止对空气污染,如用于汽车尾气处理装置(用不锈钢将其包裹,并加入防震橡胶垫、石棉网等即成为三元催化器)、喷漆生产线等工业领域。

归类意见

会议决定该商品应归入《税则》税目38.15。1999-2006年第二期(归类决定编号:J2006-0014)

38.15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38 章杂项化学产品
  2. 38.15其他税目未列名的反应引发剂、反应促进剂、催化剂
38.15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
3815110000以镍为活性物的载体催化剂6.5%35%—
3815120010载铂催化剂6.5%35%5%
3815120090其他以贵金属为活性物的载体催化剂6.5%35%5%
3815190000其他载体催化剂6.5%35%—
3815900000其他未列名的反应引发剂、促进剂6.5%35%—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38.15

  1. 1.用途(如促进某某聚合物的聚合等)
  2. 2.成分含量
  3.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4. 4.型号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38.15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