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 植物产品

第 12 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本章共 32 条归类决定、裁定与预裁定,按品目排列。

12.01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1 条

12.02未焙炒或未烹煮的花生,不论是否去壳或破碎

1 条

12.09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

1 条

12.11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包括子仁及果实),鲜、冷、冻或干的,不论是否切割、压碎或研磨成粉

15 条

12.12鲜、冷、冻或干的刺槐豆、海草及其他藻类、甜菜及甘蔗,不论是否碾磨;主要供人食用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果核、果仁及植物产品(包括未焙制的菊苣根)

1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