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24-0008

脱水苹果粒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0813.3000
苹果干
类型
归类决定
编号
Z2024-0008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09-12

商品描述

焦黄色颗粒,粒径约7毫米。原料成分含量:新鲜苹果98%,葡萄糖2%。加工工艺:完整苹果经过清洗、削皮、去核、切丁、消毒、加入葡萄糖(使产品甜度保持一致)、进入烘箱烘干(烘箱内温度55—95摄氏度,时间约3—4小时,烘干至水分约5%)、冷却、洒水(改善口感),最后包装。该产品可直接食用。

归类意见

根据《税则》第一类注释二规定:“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目录所称干的产品,均包括经脱水、蒸发或冷冻干燥的产品”。根据《税则注释》品目08.13规定,“包括新鲜时归入品目08.07至08.10的干果,它们是通过直接在阳光下晒干或通过工业加工(例如,隧道式风干)制得”。根据《税则注释》第八章“总注释”规定,“本章的果实如果仅加入少量的糖,不影响其商品归类”。同时,该商品加入的葡萄糖仅能对苹果干的原有味道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符合《税则》第八章注释三“保持干果的特征”的要求。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0813.3000。生效时间:2024年9月12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0813.3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1. 第 8 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2. 08.13税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3. 0813.3000苹果
0813.3000 下的商品编码与税率(2026 年)
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
0813300000苹果干25%70%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0813.3000

  1. 1.制作或保存方法(干)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0813.3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

来源:中国海关归类信息查询(查看原文),数据更新于 2026-10-15。本页仅供参考,实际归类以海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