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决定Z2024-0008
脱水苹果粒
归类编码(税则号列)
0813.3000
苹果干
- 类型
- 归类决定
- 编号
- Z2024-0008
-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商品描述
焦黄色颗粒,粒径约7毫米。原料成分含量:新鲜苹果98%,葡萄糖2%。加工工艺:完整苹果经过清洗、削皮、去核、切丁、消毒、加入葡萄糖(使产品甜度保持一致)、进入烘箱烘干(烘箱内温度55—95摄氏度,时间约3—4小时,烘干至水分约5%)、冷却、洒水(改善口感),最后包装。该产品可直接食用。
归类意见
根据《税则》第一类注释二规定:“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目录所称干的产品,均包括经脱水、蒸发或冷冻干燥的产品”。根据《税则注释》品目08.13规定,“包括新鲜时归入品目08.07至08.10的干果,它们是通过直接在阳光下晒干或通过工业加工(例如,隧道式风干)制得”。根据《税则注释》第八章“总注释”规定,“本章的果实如果仅加入少量的糖,不影响其商品归类”。同时,该商品加入的葡萄糖仅能对苹果干的原有味道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符合《税则》第八章注释三“保持干果的特征”的要求。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0813.3000。生效时间:2024年9月12日涉及公告(HB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0813.3000 在现行税则中
2026 年税则
- 第 8 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 08.13税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 0813.3000苹果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税率 | 普通税率 |
|---|---|---|---|
| 0813300000 | 苹果干 | 25% | 70% |
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要素 · 0813.3000
- 1.制作或保存方法(干)
以上为 2026 年税则中 0813.3000 的情况。裁定作出后税则可能已有调整,税率与申报要素以海关最新公布为准。